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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1-07-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108个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较长、经费投入较大的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视实际情况分年度资助。

二、投标资格要求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以及其他部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三、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后)的研究范围申报,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者要按照《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学术研究前沿,特别要说明同类课题的研究状况,避免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体现出较高的学术价值和文化建设意义,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分量厚重的精品力作和传世佳作。
  3.投标者要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项目完成时间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五年左右完成。
  四、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地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从选题内容、论证质量、首席专家条件、前期成果、科研团队和责任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2.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的学风,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4.招标者可提出两名以内(含)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五、材料报送要求
  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将《投标申请书》纸质版一式8份及投标申请书和投标材料汇总清单电子版于2011年9月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张建刚
  联系电话:87082928
  Email:zhangjiangang@nwsuaf.edu.cn  

  

    附件:
  1.2011年度重大项目(第二批)投标书
  2.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 )投标材料汇总表
  3.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第二批招标选题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1.2011年度重大项目(第二批)投标书 2.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 )投标材料汇总表 3.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第二批招标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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