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务
首页» 信息服务» 通知公告» 关于对思政部2011-2012年“思政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关于对思政部2011-2012年“思政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2-11-23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为了保证思政部“思政基金”项目实施效果,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与交流,我部决定对2011——2012年思政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0—2011年“思政基金”延期项目

2、2011—2012年所有“思政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安排

思政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结题验收主要是检查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项目所取得的成果、经费是否按规定使用。验收时项目主持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详细的结题报告一份

(2结题验收表一式五份

(3)成果附件及其它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及原件。

三、结题验收结论

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重点项目原则上应达到“优秀”,一般项目应达到“合格”。对验收结论为优秀的项目,可在保持项目延续性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研究申请,思政部审定并列入2013年度“思政基金”研究项目。

对初次结题不合格的项目,可暂缓结题,项目主持人应提出延期结题申请,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交思政部专家组审批。项目延长时限最多为一年。

四、结题验收要求

1. “思政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时),原则上应在醒目位置标注“太阳成集团tyc9728思政部‘思政基金’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以论文形式发表的,重点项目应为CSSCI来源期刊,一般项目应为《北大核心期刊目录要览》中的期刊或教务处规定的教育教学类期刊目录中的期刊。

2. 项目结题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思政基金”项目,项目主持人在本项目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思政基金”项目。延期后验收仍不合格,项目主持人停止申报两轮新的“思政基金”项目。

3.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结论为“不合格”:

(1)未完成研究或实践计划;
   (2)未经同意擅自修改、变更研究内容、研究计划。
   4. 项目结题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项目主持人禁止申报两轮新的“思政基金”项目:

(1)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2)经费使用不当;

(3)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的。

五、验收时间:请在2012年11月26日中午12点前将材料交到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sizhengbuxn@126.com。

附:结题验收表/uploadfile/announce//201211/20121123105525839.doc

思政部

2012年11月23

相关附件

太阳成集团tyc9728(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太阳成集团tyc9728(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