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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进修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2-12-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现对我校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进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制订本单位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进修计划。认真、积极、有计划选派中青年教师到国内重点高校重点学科领域进行专业课程进修。
  二、进修教师申请。拟外出进修的教师用个人一卡通工号及密码登录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进修培训申请,点击“提交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并到教研室、院(系、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三、院系管理员审核。院系管理员登录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对教师申请进修的详细信息进行查看,审查无误后,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人事处。
  四、人事处审核同意后,由进修人员与拟进修单位联系,索取《进修通知书》,并持《进修通知书》到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办理有关进修手续。
  五、申请审核时间安排
  12月12日-12月18日 个人申请
  12月19日-12月24日 院系审核
  12月25日-12月31日 人事处审核
  六、几点要求
  1、各院(系、部)请于12月24日前将拟进修人员《教师进修申请表》和《太阳成集团tyc9728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进修登记表》纸质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审核。
  2、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对同意进修的人员,学校承担其培训费(一般主修一门、辅修二门)和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限额报销,学校承担省内进修住宿费不超过2500元/学期,省外进修住宿费不超过5000元/学期。
  3、进修人员在外不得私自改变进修计划。
  4、未列入单位进修计划或未经人事处审批的进修人员,费用自理。
  5、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须在一周内将学习总结和培训证书(或培训成绩)原件、复印件交人事处,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附件: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进修登记表http://office.nwsuaf.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a.jsp?id=1355276846351346

                   人事处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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